工会

湖南工业职院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0-12-30    浏览次数:

 

湖南工院党字(2010)25号

各院系、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职工重视教育,鼓励子女勤奋上进、早日成材、奉献社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学院党委本着“关注教育,关怀职工,关爱子女”的原则,决定对教职工子女考入大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照《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暂行办法》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二日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暂行办法

 

一、奖励的对象:

高中应届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入国家大学本科(不包括大专考入大学本科)的学院教职员工(含离退休职工)子女。

二、奖励的标准:

1、考取985工程院校的,奖励5000元。

2、考入211工程院校的(985工程院校除外),奖励3000元。

3、考入国家其他本科院校(不含三本)的,奖励2000元。

三、奖励的凭据:

奖励以高考成绩单(保送生除外)和入学通知书为依据。

四、奖励的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的职工子女,可以将职工本人和其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高考成绩单(保送生除外)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送学院工会,经学院工会核查,报学院审定后给予奖励。

五、本办法从2010年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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