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工作制度(试行)

发布日期:2023-12-07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进教代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和《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院工字【2019】0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巡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教代会代表巡视是指在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教代会代表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教职工普遍关心或强烈反映的问题开展的现场巡视检查工作。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是教代会闭会期间落实教代会职权和代表履行民主监督职责的重要形式。

代表巡视工作要坚持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和团结稳定的大局、有利于推动学校各项中心工作、有利于调动学校各处(室)、教学教辅机构及群团组织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的原则。

第四条 代表巡视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由教代会主席团负责,校工会负责做好巡视活动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

条 代表巡视工作的内容

(一)教代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教代会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三)校务公开的情况;

(四)学校的中心任务或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教职工普遍关注或强烈反映的问题;

(六)学校党政委托或交办的事项。

条 代表巡视工作的程序

(一)确定巡视主题。根据学校工作情况和教代会代表的要求,由校工会会同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等拟定巡视主题,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制订巡视方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委员会根据巡视主题及学校党委的意见制定出相应的巡视方案,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人员。

(三)组建巡视组。巡视组由校工会根据巡视工作的内容,从各代表团抽调部分代表组成巡视组,巡视组一般不超过10人,并确定一名同志担任巡视组组长,巡视组组长一般由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担任。巡视组长全面负责此次巡视工作。

(四)进行学习培训。巡视前由巡视组组长负责组织参与巡视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熟悉巡视方案,明确巡视的目的、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等。

(五)进行巡视。根据已制定的巡视方案组织实施巡视活动。巡视一般采取现场考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六)巡视总结。巡视工作结束后,巡视组要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对巡视情况进行汇总,深入分析研究,撰写《巡视工作报告》。

(七)意见反馈。由巡视组长向学校有关领导或相关部门汇报、反馈巡视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第七条 代表巡视工作纪律

(一)巡视组执行规定范围内的任务,不得干预被巡视部门的工作,不处理具体问题,对被巡视部门的工作以及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

(二)巡视组成员要深入实际,实事求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巡视组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保守工作秘密,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第八条 被巡视部门应重视和支持代表巡视工作,尊重和维护代表行使民主监督权力,支持和配合巡视组开展好代表巡视活动。

第九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档案,做到各种资料和原始记录齐全完整。

校工会负责教代会代表巡视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

条 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十一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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