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08阅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湖南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的通知》(湘语〔2021〕2 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范围

(一)课题选题应以《湖南省语委、湖南省教育厅2021 年度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确定的研究方向和领域为主要依据,重点研究我省语言文字事业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

(二)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设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每项重点资助课题资助经费 2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 1 万元。

二、课题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全省各市州、高校从事语言文字管理与研究的工作者,并具有副高或相当于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否则不可申报。

(二)课题申请人即为课题主持人。每位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与两个课题。有主持语言文字专项课题但未结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课题立项由省语委办和省语测中心按照课题申报、资格审查、课题专家组评审的程序,分高校和其他(中小学、行政管理部门等)两个系列组织评审。评审结果报省语委、省教育厅批准,由省语委办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

(二)专项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为1-3年。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科研任务。

(三)经费管理: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8〕33 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财务制度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的范围内,课题资助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按计划自主分配。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的经费将由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以下简称省语测中心)拨付。

四、课题申报方式及要求

(一)申请本年度语言文字专项课题需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用A4 纸双面打印并装订,由主持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 7份;另将“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单独打印并装订,一式6份。电子档(包含申报书+活页+汇总表)压缩打包报送至指定邮箱9290743@qq.com(文件名请注明: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专项课题+姓名)。

(二)课题申请材料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5 日。请各申报人务必按时通知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2021 年 5 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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