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启动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2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
二、申报指标
我校本次申报数量不超过10项(不含“专项”)。
三、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申请民族研究项目公开招标课题(含“专项”)的负责人填写《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申请表》(附件2)和《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和《申报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2年度课题汇总一览表》(附件4),并于7月1日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3518978022@qq.com,文件统一以“年份+姓名+课题名称+学院(部门)”命名,申请表、论证活页纸质档一式一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提交科技处611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1.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项目类别、具体要求、选题条目等内容,详见《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2年度公开招标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
2.每名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此次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可参加至多两个课题的申请。已承担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项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3.课题负责人须保证所申请的课题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对课题申请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问题,按《国家民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科技处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