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300号),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申报对象
1.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2.申报人根据《规划》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3.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4.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具有高级职称、曾主持过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的申报人不能申报一般(自筹经费)课题。
三、申报指标
1. 我校限额申报资助课题8项(包含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3项。
2. 本年度一般(自筹经费)课题教学机构申报指标2项,其他部门申报指标1项。
四、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评审材料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12月2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包括课题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压缩打包发送至Hngykjc@vip.163.com,文件统一以“2022省规划课题+课题类别(课题类别请务必注明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课题,不注明者不予参评)+部门(学院)+姓名”命名。
(二)推荐材料报送
拟推荐项目申请人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相关资料请查阅通知公告和管理规章专栏,申报人先注册后申报。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8日(科技处需预留时间提前完成系统审核,逾期将不予审核推荐)。并于1月10日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不需要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人参与人签字后送交科技处。申报系统中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图片,科技处工作人员将会发送至拟推荐项目申请人。
科技处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