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2022年度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22〕308号)相关要求,拟启动校内参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对象
从事教育督导的工作人员、学校督导员、各级各类督学及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二、报送指标
我校限额报送3篇。
三、征文内容及要求
1.围绕督政、督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学校内部督导、评估监测、“五项管理”督导、“双减”工作督导、学校安全等方面开展的科学研究实践探索。
2.征文要求观点新颖、有深度、针对性强,符合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符合教育教学规律,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对教育督导与评价工作具有指导作用和实践推广价值。
3.在本年度内已公开发表、交流或尚未公开发表、交流的有关教育督导与评价方面的论文、课题报告、调研报告等均可申报参加本次评选活动。已获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的论文不再参评。
4.论文作者要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抄袭剽窃,不侵占他人学术成果,不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5.总篇论文文字复制比达15%以上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论文报送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12月20日前将参评论文电子稿(参评格式要求和范例见附件2)和参评论文目录表(见附件3,excel表格文件)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Hngykjc@vip.163.com,文件统一以“2022教育督导与评价优秀论文评选+部门(学院)+姓名”命名。已公开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请将刊物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的电子扫描件一并报送,逾期将不予受理。
科技处 质量监督与评审中心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