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置资产概况
我校实习工厂(原长沙第三机床厂)现有3台车辆,资产账面原值: 201,000.00 元(人民币),残值评估值:21,759.25 元(人民币),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公开竞价出售,欢迎合格的单位参与投标。
本次资产处置以评估价21,759.25元(人民币)作为最低预期价,如报价低于预期价21,759.25元(人民币),视为无效报价。
处置资产的详细内容,以查看现场时的实物为准。
二、项目编号:CZ-2022-04
三、车辆概况:
序号 |
车辆名称 |
牌照 |
发证时间 |
数量(辆) |
重量(kg) |
评估价(元) |
1 |
奥迪AUDI A6L 2.8AT |
湘AFS519 |
2001.9 |
1 |
2085 |
8,044.80 |
2 |
别克SGM6515 GL8 |
湘AR2763 |
2007.2 |
1 |
2398 |
3,929.85 |
3 |
福田轻型厢式货车BJ5042V9885-54 |
湘AFH217 |
2010.1 |
1 |
3950 |
9,784.60 |
四、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最高价成交。
五、投标报名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1.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1.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1.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
3.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3.1报名方式:因处于疫情期间,本次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采取发送邮件的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按竞价公告第五条第1点、第2点要求整理成册(一份)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扫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2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24:00止
3.3邮箱:392047576@qq.com
3.4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31-82946279
4.资格审查
1.投标单位的报名时间以成功发送邮件时间为准,报名截止日后发送的邮件材料做无效投标处理。
2.学校收到各投标人邮件资料后,资产管理处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如报名资料不合格,投标人将自动失去竞价资格,未接到资产管理处电话通知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踏勘和报价。
六、竞价程序
1.踏勘:
因疫情原因,我校不统一组织各投标单位到现场查看处置车辆实物和统一组织各投标单位现场公开竞价,符合资质的投标人如需考察可踏勘,踏勘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 2:30-5:00 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过期学校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派出工作人员随同前往,每次踏勘限一家公司1-2名人员参加。
限时报价:
投标单位在踏勘完现场后,半小时内在现场进行报价,报价单须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密封后在封面写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在封口处盖章确认。
评标:
学校资产处会同校工会、财务、项目部门、纪检委员等组成竞价评审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评审,以最高报价单位中标,中标价相同时,抽签决定中标单位。
七、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的报价须包含车辆变价税费。
2.开标时,竞价评审组认为最高投标价过低或中标候选单位弃标等情况之一时,竞价评审组有权重新组织竞标、议标或放弃竞标。
3.中标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车辆的年检、消违章、过户、搬运费、运输费、保管费、手续费等相关处置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4.中标单位在中标后一个工作日内须交纳5千元诚信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处置成交合同或协议,并一次性交付中标款项。由招标方将标的相关资料交付给中标方提取车辆。标的提取地点: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内。
5.中标者在按时完成所有报废车辆全部回收及清运工作,并办理完注销手续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诚信保证金。
6废标:报价单没有按规定填写和无投标单位公章或签字(自然人仅需签字)、报价单无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报价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等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均视为废标。
7.中标单位在搬运、装卸、运输等过程中所发生的人员伤害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承担,与招标方无关。
8、为完成标的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9、投标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投标方投标时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车辆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项目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10.学校可提供中标金额的合规票据【非税票据或发票(学校为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中标单位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证明。
八、处置资产的搬运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按处置合同或协议要求将所中标资产在中标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搬运完毕并打扫现场(未经允许不得在现场拆解报废资产),否则每天以中标余额1%的金额收取保管费、同时以中标金额的1%收取保洁费。
九、成交金的支付
1.中标单位在签订处置成交合同或协议后一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中标款项交付或转账至学校账户。
2.收款人信息:
收款人名称: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市中大支行
账号:43001545061050000316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