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务出国(境)中介服务采购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 、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智能制造产业应用型技能人才创新培养”专题研修班(公务出国(境)中介服务)
2、采购编号:HNGY2017-001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不超过57290元/人
5、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1 |
“智能制造产业应用型技能人才创新培养”专题研修班(公务出国(境)中介服务) |
1 |
套 |
不超过57290元/人 |
6、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详见询价函。
二、付款方式
培训协议签订后凭中标金额全额发票支付费用的80%,培训研修人员安全返回单位后无息支付剩余总费用的20%。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具备采购内容相应资质且在国家外专局备案的中介服务机构。
四 、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其他说明
五、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投标报价函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及投标报价函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9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F206。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31-82946279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