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8阅读: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省委、省委教育工委统一部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1618日——2016115

二、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在“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上进行。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民主评议。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所编入的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的党员以适合的方式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因故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要向支部说明理由,支部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本人意见,并对其作出评议。

三、评议等次

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类。优秀党员不超过支部党员总数20%左右。

四、评议内容

对照习总书记提出来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评议党员在政治、思想、作风、组织纪律和党性观念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1.能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组织保持一致,严格执行党组织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2.能否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党员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3.能否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能否主动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积极参加结对帮扶、党员社区服务等活动,主动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5. 是否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

6.能否做好党组织交办的任务,认真做好本职本岗工作。

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阴奉阳违、自行其是,心中无党纪、眼里无国法、讲落后话、办落后事,在群众中起消极作用。

2.理想动摇、信仰迷茫、精神迷失,宗旨意识淡薄、忽视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党性修养缺失、不讲党的原则。

3.不负责任、不敢担当,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

5.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损公肥私,党员形象不佳的。

6.不讲职业道德,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

五、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具体步骤为:

1.学习教育。以支部为单位,重点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等。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意义,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2.自我评价。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评议对象要对照党员标准、“三严三实”要求和评议内容,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对照标准,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写出发言提纲,填写评议表。

3.民主评议。在党支部内进行。①个人自评。党员讲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原因、努力方向及改进措施等。②党员评议。每个党员自评后,由其他党员对其进行评议,重点指问题、提意见。坚持讲真话、说实话,不搞人身攻击,不搞一团和气。③支部讲评。支部书记结合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讲评,指出存在问题,帮助明确改进方向。④领导点评。参加会议的领导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提出要求。

4.民主测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前,支部要对一年来党员参加组织活动的考勤情况进行通报。

5.组织审定。支委会对每位评议对象的评价和反映、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组织意见,确定评议等次。评议的结果要告知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六、结果运用

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党总支,同时以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报组织人事处备案。对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党支部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扬。学院党委表彰优秀党员,一般应从党支部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高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与其谈话,严肃指出不足,帮助改正缺点。

七、具体要求

1.各党总支要加强对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领导,做好准备工作,加强对党员和群众的教育。在民主评议的过程中要本着对党员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议。

2.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三严三实”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起来,与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党员民主评议这一抓手,促进党员联系群众扎实、深入、持续地开展。

3.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优秀等次登记表、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相关材料按要求在2016年上学期开学后一周内报组织人事处。

附件:1. 2015年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件请于学院OA办公系统中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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