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3〕32号)和全省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现场会精神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请各系(院)、部门均推荐一名优秀教师担任学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兼职干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求及职责
兼职干事要求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热心于为师生服务,系本系(院)、部门优秀教师。其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与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沟通,协助处理与本系(院)、部门职责范围有关的各类舆情事项,以及完成院教育阳光服务中心办公室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
二、报送时间安排
请于5月22日15:00前,将部门名称、推荐人员姓名、座机、移动电话、QQ,直接发邮件至20895794@qq.com;联系人:郑志凌,联系电话:82946102、13786156740。
党政办公室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