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师生:
按上级公安机关要求,为保障学院安全,加强学院车辆管理,要求全院师生机动车辆亮通行证出入学院校大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出入东大门的我院教职工车辆(含食堂、超市和医务室相关车辆),请将车辆通行证放置于前挡风玻璃明显处,或出入大门时主动向执勤人员展示。
2、无通行证的机动车辆出入学院东大门时,请配合执勤人员检查并登记。
3、禁止摩的、的士进入校园。
4、禁止无牌照、无行驶证(驾驶证)及严重破损待废、脏乱车辆(含摩托车)进入校园。
5、凡教职工新购机动车或目前未办理出入学校车辆通行证的车主(之前已办理的不再办理),请于本周(5月11日—5月15日)到办公楼一楼华庭物业公司办公室登记相关信息(含车主姓名、部门、联系方式、车型、颜色等),联系电话:82946263 ;或将信息发至华庭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志国:13387492633 ,以便及时制作并发放通行证,保证您出入校园时方便。
6、本项工作于2015年5月18日(第10周周一)执行,恳请全院教职员工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学院综治办、保卫处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