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5-01-23阅读:

 

各系(院)、部门:

根据《关于推荐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的函》要求,为顺利完成推荐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

学院从事非英语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2.留学国别、院校

留学国别为德国、德累斯顿大学。

3.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个月。

二、申请条件

1.年龄: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含);

2.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申请人为学院从事非英语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

5.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请人申报时英语水平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制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

三、推荐程序

1.非英语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根据申请条件,按照个人申请、所在系(院)、部门推荐的程序,填报《候选人推荐情况表》,于2015127日上午12:00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2.承担行政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根据申请条件,按照个人申请、学院综合推荐的程序,填报《候选人推荐情况表》,并提交个人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承担教学工作的比重、及回国后具体工作计划,于2015127日上午12:00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3.学院根据申请、推荐情况,综合评议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选,报送至省教育厅国际交流处。

4.省教育厅国家交流处将根据各院校推荐情况,最终遴选出5名候选人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统筹安排网上申报时间,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候选人推荐情况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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