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根据《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国家级、省本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为顺利完成本次工作,现将培训对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及计划
(一)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
1、计划分配
2014年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计划分配表
指标分配 |
小计 |
省内 |
省外 |
会计电算化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旅游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汽车电子技术 |
环境艺术设计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畜牧兽医 |
物流管理 |
建筑工程技术 |
室内设计技术 |
1 |
2 |
1 |
1 |
1 |
|
1 |
|
|
|
1 |
|
1 |
9 |
2、培训对象
我院相关专业的骨干教师。
(二)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
1、计划分配
2014年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计划分配表
指 标 分 配 |
省内 |
会计电算化 |
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 |
旅游管理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
汽车电子技术 |
1 |
畜牧兽医 |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
电气化铁道技术 |
|
铁道通信信号 |
|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 |
|
物流管理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1 |
室内设计技术 |
1 |
市场营销 |
|
工程造价 |
|
省外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
汽车运用技术 |
2 |
酒店管理 |
1 |
药学 |
|
临床医学 |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 |
电脑艺术设计 |
|
小计 |
12 |
2、培训对象
我院相关专业的青年教师。
(三)国外培训
2014年度国外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与方法、先进教育技术和课程开发手段,学院推荐2人,不限专业。
(四)省本级培训
1、培训计划
省本级培训全省计划培训40人,各系(院)可根据培训项目、专业进行推荐,经学院推荐上报,省培考委办公室核批后确定参培教师人数和名单。
2、培训内容
省本级培训共开设新能源应用技术、机器人与智能技术、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智能远程监控技术等四个最新技术培训项目,其中:
新能源应用技术项目主要培训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供用电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光伏材料加工技术与应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光热利用技术、风力发电设备制造与安装等专业的教师。
机器人与智能技术项目主要培训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的教师。
工业机器人应用技术项目主要培训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控制专业、检测技术及应用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流管理等专业的教师。
智能远程监控技术项目主要培训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供用电技术、应用电子技术、通信技术、嵌入式系统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的教师。
3、培训对象
我院相关专业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
二、推荐工作要求
(一)推荐名额
1、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各系(院)根据专业情况,对照计划分配情况,等额推荐。
2、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各系(院)根据专业情况,对照计划分配情况,等额推荐。
3、国外培训,各(系)院、部门限推荐1名,不限专业。
4、省本级培训,各(系)、院根据专业情况,择优推荐。
(二)材料要求
请各系(院)、部门拟定国家级培训(专业骨干教师国内培训、青年教师企业顶岗培训、国外培训)推荐对象,填写《2014年度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1)与《2014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拟定省本级培训推荐对象,填写《2014年度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省本级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于6月20日下午17:30前,以及表格的电子文本交至组织人事处。
(三)、按照《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4年度国家级、省本级培训对象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推荐参培教师要珍惜培训机会,端正培训态度,明确培训目的,按时按要求参加培训,并认真遵守培训基地相关要求。培训地点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一律不准请假、不准缺席。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在相关基地报到后擅自离开或因违纪违规被责令终止培训者,视同该教师已享受免费培训机会,再次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全部费用由教师个人承担。该教师此次参加培训的情况由培训工作主管部门向其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发函通报,并视其程度建议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处分。
附件:1、2014年度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汇总表.doc
2、2014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3、2014年度湖南省高职院校专业骨干教师省本级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