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院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放假时间为4月5日-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为清明节(法定假日),4月5日公休日调至4月7日,4月6日为公休日,照常休息。
请各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做好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
学院党政办
201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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