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挖掘先进事迹典型,倡导自强不惜精神,引领我院学生自强于生活,自立于社会,自信于学习,营造一种人人自立自强的大学氛围,学院决定开展首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程序及要求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9日
二、评选条件
符合“自强之星”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条件的同学均可申报。
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籍在校大学生
2.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待物态度积极,关心公益事业,乐观向上。
3.生活上勤俭节约、艰苦奋斗,追求自立,在压力、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4. 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三、评选过程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个人自荐、社团组织推荐、系部推荐等方式上报学院。各系部推荐名额3—6人。自荐与社团组织推荐不占系部名额。
2、学院组织评委对各系推荐的人选进行初评,从中遴选出候选人30名,并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接受广大师生的评议和监督。
3、学院通过组织网络投票和评委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比重各占30%和70%)进行评选,以得票高低确定前10名评为“自强之星”。
四、评选材料提交
请申请者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申报表》(附件2)一式一份;撰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事迹材料》(附件3),按要求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格式撰写,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勇于拼搏进取的感人故事、大学期间取得的成绩、个人的成才展望等;《个人信息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彩色个人清晰生活照一张电子版。于2012年11月15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版送至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258531635@qq.com,附件4和相片仅需发送电子版至258531635@qq.com。
五、奖励表彰
1、学院发文表彰首届“自强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1—2名表彰者到省团委参加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2、通过橱窗、校园网、校报、广播、博客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的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3、举办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在大学生中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的精神。
欢迎广大青年同学积极自荐申报,班团组织、辅导员等大力推荐申报,展示我院学生自强不息的个人事迹与成就,激励广大同学树立远大理想,克服困难,突破限制,不断超越自我。
附件1:“自强之星”评选办法.doc
附件2:“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3:“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强之星”评选事迹材料.doc
附件4:个人信息统计表.xls
党委宣传部、学生处、院团委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