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公开选拔机械工程系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学院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正式在册在编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主持或参与省级以上重点项目建设经验;
3、新提任的干部,原则上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4、具有博士以上学位或者副高以上职称;
5、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校龄;
6、原则上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7、在现工作岗位业绩突出,民主测评满意度高;
8、身心健康。
二、选拔工作程序和方法
1、公开报名和基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湖南工业职院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于4月11日前交至所在党总支,系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其余党总支召开部门负责人、总支委员会议,研究确定1-2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并在推荐对象的《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后于4月12日下午5:00前以总支为单位交至组织人事处。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民主测评:组织人事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竞聘人所在部门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为竞聘人所在部门全体教职工。
4、竞聘演讲及民主推荐: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全部进行竞聘演讲,竞聘演讲的主要内容一般应包括竞聘人的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竞聘上岗后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等,力求务实,切合本岗位实际。每名竞聘人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参加民主推荐,在听取竞聘人演讲后,根据竞聘人的综合表现以及与竞聘岗位的匹配程度,以无记名的方式提出推荐人选。
5、组织考察:组织人事处综合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报告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6、党委讨论决定: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学院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7、任前公示:将学院党委讨论决定的拟任人选基本情况在校园网上公示。
8、聘任:新提拔的干部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履行本岗职责,享受同级干部待遇。试用期满考核称职者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再行文),其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者解除聘任,另行调整安排工作。
附 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doc
中共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三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