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学院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初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系指: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助理”级; (4)获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5)获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本专业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认定“中级”; (6)获博士学位后,认定“中级”; (7)进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满2年或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以认定“副高级”。
2、职称参评基本的基本条件:
(1)年限要求: 一般为本科毕业任助理级职称4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任助理级职称2年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可申报晋升副高级职称;任副高级职称5年以上可申报晋升正高级职称。
(2)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 报高级职称的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必须都在合格以上;申报中级职称的近四年(研究生直接申报的只需近两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必须都在合格以上;申报初级职称见习期考核必须在合格以上。
(3) 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申报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相应专业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在申报当年划定的分数线以上,申报中级至少获得C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申报副高至少获得B级及以上级别证书,申报正高至少获得A级及以上级别证书。
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申报评审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需要2个计算机模块的合格证书,申报高级(正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需要3个计算机模块的合格证书。
符合外语及计算机免试和降分条件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4)其他必备资格证书: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者,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
所有申报中级以上职称者,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二、报名程序:
1、申报初任初级职称,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16K纸张双面打印,胶固定线装订,提交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申请初任助还需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证书复印件一份)。
2、申报参评、认定中级以上职称
(1)、申报参评、认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请结合所在岗位类别情况及职称认定、晋升条件,如实填写《拟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相关分支专业,对应《高校教师系列分支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二)查询填报。
(2)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整理报名资料,提交学院职改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3)公示
资格审通过人员,提交《公示材料》,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需提交《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高职高专院校)》,实行申报材料院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院内公示完成无异议后,再办理后续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具体材料准备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几点说明
1、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2]100号)文件,职称申报评审与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相结合,严格控制职数,坚持对岗申报。根据2012年学院岗位设置与首轮聘任工作方案,学院教师岗位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需首先取得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后,才能申报相应等级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鉴于国家未将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职务纳入专业技术职务序列,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列入管理岗位类别,首轮岗位设置与聘用中保留其现有待遇,今后学院原则上不再新评聘政工专业职务人员。
2、请各部门通知符合职称申报认定、评审条件的同志,严格遵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表格,于2012年11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按时完成职称申报报名手续。
注:其他未尽事宜,可登陆学院网站-组织人事处-职称专栏查询。
附件一:拟申报评审职称人员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二:高校教师系列分支专业目录.doc
附件三:湖南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公示表(高职高专院校).doc
附件四:公示材料.doc
附件五: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