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院字[2012]35号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教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结构”优良的专业教学团队,现就做好2012年暑期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对象与数量
各系(院)、实训中心近5年没有企业经历的专业教师和就业创业干事;名额具体分配如下:机械系6人,电气系5人,汽车学院4人,信息系4人,经管系8人,商贸系4人,艺术系5人,实训中心2人,就业创业干事6人,合计44人。
二、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审批程序
1、系部拟安排到企业顶岗实践的教师,由教师本人填写《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申请表》,根据要求详细填写实践的时间、实践的内容计划、实践的预期成果,系部填写推荐意见后上交教务处。
2、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院领导批准。
三、下企业顶岗实践的内容和要求
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0.8-1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
2、具有中级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1-1.5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
3、具有副高职称教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研究报告1项(不少于1.5万字);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5个。
4、就业创业干事:熟悉和掌握企业用人要求及标准,包括招聘程序、用人要求、发展规划及企业对于人才培养的要求及建议,企业人才需求和行业发展前景等,收集整理校友信息,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等,最终形成0.8-1.0万字的调查研究报告。
四、下企业顶岗实践期间的管理
1、各系(院、中心)、处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部门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系(院、中心)各专业教师顶岗实践的人员、时间、企业等相关事宜,对于拟安排到企业顶岗实践的教师,要提出具体明确的实践目标。就业创业干事由招生就业处统一安排。
2、企业顶岗实践的经历纳入到教师岗位任务,并作为学期考核、岗位分级、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
3、顶岗实践期间,教师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实践单位有关制度和纪律,认真做好实践日记,以备检查和考核使用。
4、顶岗实践结束后,教务处、招就处、人事处等职能部门,会同系(院、中心)组织校内外相关专家对教师提交的实践成果进行考核与评比,人事处将下企业顶岗实践情况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5、各系(院、中心)、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到企业顶岗实践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教务处会同人事处等职能部门组成学院督查小组对顶岗实践的老师进行不定期抽查,以确保实践效果和实践任务目标的完成。
6、对于顶岗实践的教师,系(院、中心)、招就处、学院督查小组对其抽查不在岗的,一经查实缺岗一次,扣除当月院内岗位津贴的50%,缺岗二次的,扣发一个月院内岗位津贴,缺岗三次以上的,视为学期考核不合格;确因有事、病请假的,须经企业、系部同意报教务处、人事处备案后,方能生效。
五、下企业顶岗实践期间的待遇
1、学院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设立顶岗实践专项经费,该经费由系(院、中心)、处统一使用,经费仅用于教师顶岗实践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资料费等相关项目。
2、教师在企业顶岗实践期间取得专利、重大科研成果等经济效益较高、给接收单位和学院带来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由系(院、中心)组织审定报学院批准申报教学科研成果。
附件一:专业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审批表.doc
附件二:专业教师下企业顶岗实践考核表.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