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门:
按照学院相关文件规定,为做好2012年上学期行政坐班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为行政坐班人员(除工作量制教师以外的院、系党政管理人员、辅导员、教辅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考核方法
1、中层干部的考核由主管领导组织进行;
2、辅导员、学生干事、就业干事的考核由学生处、招就办会同各系(院)党总支组织进行;
3、其他行政坐班人员的考核以部门为单位组织进行。
二、 考核要求
1、各考核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考核办法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考核,坚持以岗位职责和学期工作任务为基本考核依据,对被考核对象在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各分管领导、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考核质量,顺利完成此项工作。
3、坐班人员的考核“A”等名额见附件一。
4、考核工作要求在7月10日之前完成,并将《考核汇总表》(附件二)交组织人事处。
附件一:坐班人员“A”等名额.xls
附件二:考核汇总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