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考核工作,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效能、优化队伍的有效机制,现就做好学院教职工2011年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2011年12月31日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中层及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另文执行)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考核政治立场和思想品德,主要看能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改革开放,思想作风是否公道、正派,是否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教师主要考核是否热爱、尊重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能:主要指政策业务水平和处理实际问题的工作能力,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观察判断及分析综合的能力;熟悉本职业务的程度、组织管理能力及处理事务能力;改进和完善本职工作的能力。
勤:主要是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重点考核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强,工作是否积极、主动、扎实;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绩:主要考核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成绩,着重看在实际工作中是否有创新、有突破,是否能打开工作局面,是否取得了好的效果。
廉: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勤俭节约,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等,主要考核有关规定执行情况。
四、考核等次和优秀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见附表)
五、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
(一)年度考核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进行。
(二)12月28日—1月3日,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撰写个人总结。
(三)2012年1月4日—1月9日,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个人述职,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按照考核内容与要求进行民主测评,初步确定本总支人员的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处。
(四)1月中旬,组织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提交院务会议确定。
六、考核中的有关具体规定
(一)在见习期的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
(二)本年度新调入的教职工,在我院进行考核,并在考核中确定等次。其调任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三)2011年8月30日前调入新部门工作的,参加调入部门考核,9月1日以后调入新部门或岗位工作的,参加原部门或岗位考核。
(四)学院派出的访问学者,由所在部门进行考核。
(五)借调人员由目前所在单位提出考评意见,考核等次由原工作部门确定。
(六)教师的年度考核要与教学质量考核相结合。
(七)辅导员、就业创业干事、学生干事参加所在总支的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辅导员的年度考核要与辅导员工作考核相结合(由学生工作处将辅导员工作考核结果统一提供给各系党总支)。
七、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是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是教职工聘用、奖惩、职务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晋升和业绩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今年年度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总支要把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年度考核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
(三)各党总支年度考核的结果请于2012年1月9日下午下班前前交组织人事处。
(四)年度考核表格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格不再下发纸制文本,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参与考核人员按照要求填写(电子文本至组织人事处资料下载栏下载,并使用16K纸张双面打印),于年度考核结果公布后交至组织人事处。
附 件:1、2011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