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广大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现就做好2011年度学院中层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院长助理、学院全体中层干部,2011年9月1日后任中层干部的以任职前身份参加任职前所在党总支考核。
二、考核内容:中层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一)个人总结,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中层干部要围绕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改进措施等撰写个人述职报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把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和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还要按要求填写《干部年度考核表》和《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登记表》(16K纸双面打印)。
(二)开展述职述廉,组织民主测评
中层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分教学教辅系列和党政管理系列两大块进行。民主测评由服务对象测评、院领导和职能处室负责人测评两部分组成。
1、教学教辅系列:机械工程系、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系、信息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商贸旅游系(思政部、体艺部)、现代设计艺术系、继续教育学院、实训中心、图书馆、实习工厂等部门的中层干部参加所在系(院)部门组织的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
测评方式:
(1)服务对象测评;在各系(院)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大会上进行。参加测评人员:各系(院)部门中层干部、青年干部培养对象、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参加测评人员不足20人的部门全体教职工参加。
(2)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测评;由组织人事处另行安排。
时 间:1月9日—1月11日(各系院自行安排时间,提前三天告知组织人事处)
要 求:
(1)各系(院)中层干部在大会上做述职述廉报告,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组织人事处、院纪委派工作人员发放《中层干部测评表》,并当场收回。
(2)个人述职报告需准备两份打印稿(手写签名)和《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登记表》打印稿,于会后交工作人员。
2、党政管理系列:党政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监察审计处、财务处、教务处(评建办)、科技处(对外合作办)、学报、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保卫处、工会(离退办)、团委等部门的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安排。
测评方式:
(1)服务对象测评;参加测评人员:各系(院)、实训中心、图书馆、实习工厂中层干部和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
(2)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测评。
时 间:1月12日上午9:00—11:00
地 点:第一会议室
述职述廉人员顺序:周梦顺、卢文涛、刘岳兰、成 涛、周劲松、李立夫、彭跃湘、马跃龙、侯新华、王世峰、苗治田、熊革佳、姚 蓉、易月明、周 理、肖望兵、廖佑莲、段 可、梁 艳、李树德
要 求:
(1)每名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2)个人述职报告需准备两份打印稿(手写签名)《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登记表》打印稿,于会后交工作人员。
四、考核等级的评定标准
1、学院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照教学教辅系(院)和党政管理机构两大块分别评定考核等次,优秀等次名额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
2、学院中层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不称职的,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合计超过40%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其余确定为称职等级。
五、考核和评议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是学院中层干部职务升降、奖惩和核发业绩津贴的重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视情形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处理;对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对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不称职处理。对测评中单项评价明显偏低、在某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干部,学院党委将指派专门人员找其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附件:《年度考核表》.doc
《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