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2012年报刊杂志征订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需重点做好党报党刊的订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凡娱乐性和生活知识性报刊均不得办理公费订阅。
二、列入2012年度党报党刊发行范围的是:《人民日报》、《求是》、《湖南日报》、《新湘评论》、《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
三、学院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费订阅党报党刊。处以下干部职工提倡“私订公助”形式订阅。凡我院教职工在规定的党报党刊内自费订阅的,学院予以每份50%补助。
四、自费订阅党报党刊的教职工可在11月10前直接联系宣传部王宇老师。
五、各教学单位自订的业务报刊(不包括图书馆业务用报刊)由各单位负责人严格把关,经费由本部门承担。
六、离退办参照2011年报刊订阅原则。
七、请各部门在11月10日前将订阅清单填好,并交宣传部王宇老师,电话82946161,QQ:18634063。
附件:2012年报刊杂志订阅明细表.xls
党委宣传部
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