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从2011年起统一组织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凡自愿参加成果鉴定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请下载成果鉴定申报表格(见附件二、三),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整理申报材料。成果鉴定申报自愿,费用自理。
2、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鉴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经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鉴定的成果为省级科研成果。
3、申报材料纸质版请按要求装袋,封面粘贴成果鉴定申请表首页;电子版请建立个人文件夹,以“学科子目代码(6位数)+申报人姓名”的格式命名,同时填报汇总表(见附件五),统一报送科技处。
4、科技处受理申报时间为2011年6月1日至6月10日。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胡蓉 电话:88539060 邮箱:632204790@QQ.COM
科技处
2011年5月8日
附件:
一、《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方案》
附件一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实施细则.doc
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成果鉴定申请表》
附件二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证表 (2).doc
三、《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证表》
附件三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表.doc
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学科专业目录分类编码表》
附件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学科专业目录分类编码表.doc
五、《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
附件五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鉴定单位申报材料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