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湖南社会科学院2011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成果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提交参评成果。具体范围为:
1、教育决策咨询服务研究成果。关于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有关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3、区域教育和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关于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教育教学、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的研究。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关于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学科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考核与评价、教学经验、班主任工作等的研究。
二、参评成果形式与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稿、教育教学随笔等。
2、要求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500~7000字为宜。
3、每篇收参评费60元。参评成果不退,请自留副本。
4、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和详细地址等,用A4纸小4号字打印。
请老师们在5月8号前将成果提交到科技处,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原文件精神.doc(请点击查看)
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88539060
联系邮箱:632204790@163.com
科技处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