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0-12-03阅读:

    根据学院科研管理及科技成果奖励的有关规定,现开始进行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学院将根据登记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科技成果的奖励工作。凡未按时进行成果登记的,不予补登,不予奖励。

一、要求

    1、登记截至时间:2011年1月10日。
    2、自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以“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成果完成单位的我院在职科技工作者(原则上我院科技工作者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技成果均可进行登记。
    3、请第一完成人持成果的原件(包括杂志、著作、证书、奖励文件、奖金数额证明材料等)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科技处进行登记。

二、成果登记的范围

    1、政府“四大奖”
    获得的市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教学成果奖”。

    2、优秀专著(教材)
    已出版的专著(20万字以上);被列为教育部 “十一五”规划的教材;获省(部)级政府部门、省(部)以上一级学会(包括协会、联合会)、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优秀教材评选获奖的教材(包括校本教材)。

    3、专利技术
    已取得专利证书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

    4、优秀学术论文
    被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收录的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收录或被《新华文摘》观点收录,被《新华文摘》目录收录,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要收录及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的论文。
    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北图2008版)发表的论文。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南日报》理论版发表的论文。

    5、其他成果
    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其他厅(局)级以上政府部门、省(部)以上一级学会(包括协会、联合会)组织评审的科技成果奖。

    6、立项课题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立项的课题;获得省科技厅、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省社科院、省社科联、省教育科学规划办、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一级)学会(包括协会)等部门立项的课题;获得省教育厅、长沙市科技局、省级(一级)学会(包括协会)等部门立项的课题。

    三、请学院各部门将此通知传达至本部门的各科技工作者,务必使成果获得者及时到科技处进行登记。联系人:胡蓉 联系电话:88539060

 科技处
2010年12月1日

                                                                                                 

相关推荐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CopyRight 2019, HUNANGY.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
湘教QS3-200505-000638 湘ICP备19015321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官方抖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