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处、部门:
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和学院《兼职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职称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学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学院有部分教师、行政管理人员申请担任了兼职班主任工作。拟于2010年下学期期末进行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组织人事处、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招就处负责人和各院系党总支书记、主任、学生干事组成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兼职班主任工作的具体考核。
二、考核对象
1、2009年8月至2010年12月期间申请从事兼职班主任工作半年以上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2007年—2010年已通过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不含正高职称),从事了班主任工作(含兼职)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三、兼职班主任考核需提供的材料
1、兼职班主任工作申请表、工作总结;
2、兼职班主任工作日志本、工作记录等资料;
3、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
注:兼职班主任工作总结中须较为详细说明在学风建设、专业教育指导、就业或就业规划指导、二课堂活动开展、德育教育工作、重点对象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及和辅导员协作等方面开展的工作或活动情况,取得的成绩成效等。
请兼职班主任将上述考核材料于2011年元月6日前交至兼职班主任工作所在院系学生干事处。
四、考核工作程序
1、兼职班主任向系部(以兼职班主任工作所在院系部为准)提交考核材料。未申请兼职班主任工作、未提交考核材料及晋升高校教师系列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期间未从事班主任工作(含兼职)者不列入考核。
2、各院系党总支根据兼职班主任工作总结材料等,进行兼职班主任工作学生班级测评,征求班级任课老师、所在班级专职辅导员意见,各院系总支书记、主任、学生干事等对兼职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从事兼职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者仅在所在院系进行考核。
3、学生工作处汇总各院系评议考核结果提请考核领导小组集体会议讨论拟定兼职班主任考核结果。
4、学院会议确定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考核结果由组人处、学生处、兼职班主任所在部门存档。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计入职工当年年度考核,作为评优评先依据之一,并作为申报评聘高一级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之一。
特此通知。
附件:兼职班主任工作考核登记表.doc
组织人事处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