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党支部创先争优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0-10-11阅读:

各党总支、党支部:

    按照省委和省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省各党总支创先争优活动正在扎实有序地开展。为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阶段工作,推进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阶段工作,根据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有关精神和《关于在省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活动的实施意见》(湘直通[2010]6号)的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的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省各党支部开展一次创先争优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和召开目的

    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以“转方式、建‘两型’”、服务富民强省大局为主题,在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领导点评的基础上,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进行。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深化“我是一名共产党员”大讨论,铺开“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有效开展,促进公开承诺尽快兑现,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调动他们围绕中心任务开展业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能动性。

   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内容和召开方式

    每个党员要围绕创先争优、服务大局进行陈述发言,仔细对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对自己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进行回查和检视,如对参与活动是否积极、承诺事项是否开始兑现、自身存在什么差距、针对问题和不足有哪些整改措施、今后打算等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党支部书记针对每个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情况,既要肯定成绩和优点,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还要指明他们今后努力的方向。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求应到会党员都要到会,并适当邀请部分职工群众代表参加,以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式进行。尤其是那些还未进行领导点评的单位,可结合点评工作召开好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三、有关要求

    1、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与公开承诺回查、开展领导点评以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等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在10月20日前全部完成。

    2、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既要认真做好会议纪要,又要采取适当形式向群众公开,还要把它作为下一步群众评议和评选表彰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3、专题组织生活会要结合“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群众推荐活动,认真推选出本党支部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1至2个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优秀共产党员。

    4、各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及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请在10月22日前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肖卜文  谭雅颖  电话:88539026   

 湖南工业职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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