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随着我院教学和科研的快速发展,加之原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变动较大,为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提升教学和科研的管理水平,根据我院《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条款,学院决定改选学术委员会。现将改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
1.本单位在职在岗的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2.思想素质好,道德品质优良,为人正直,治学严谨,办事公正,原则性强,具有对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了解本专业或所从事专业的学术动态,有较丰富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经验,热心学术委员会工作。
4.近三年(2006年8月至现在)的科研成果须同时满足以下两方面条件:A、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过3篇(含3篇)以上论文(以出刊时间为准);B、参与过省级课题研究,或者主持院级课题,或获得过院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的前一名)(课题、成果奖以发文日期为准)。
5.同等条件下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主持省级以上课题或积极参加学院专业建设的优先推荐。
6.近三年(2006年8月至现在)担任教学工作、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度高,未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考核称职。
7.身体健康,能积极参加并完成院学术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工作。
二、推荐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根据学术委员会专业类别向所在专家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申报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给所申报类别专家小组联系人。
2.各专家小组根据个人申请和本专业组推荐指标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由各专家小组填写《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汇总表》,向科技处推荐本组候选人名单。
3.若符合条件的不足,可以少推;多于推荐名额的学院不予受理。
4.科技处组织三个专家小组根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拟定候选人名单交院领导。
5.本届学术委员会总人数定为24人,划分为三个组即哲学社会科学组、机械制造组、电气与信息技术组(分别为9、8、7人,其中每组中1人来自企业兼职教师)。
6.经院务会审定后张榜公示一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发文,并颁发聘书。
三、要求
1.各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请。如对所属学术委员会专业类别划分有改变要求,请与科技处联系,待备案后执行。
2.各专家小组要严格按照条件,根据本人申请和提供的资料认真进行资格初审,专兼职技术人员一并考虑,合理推荐人选,形成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汇总表。
3.候选人推荐名额按学术委员会专业类别分配(党委书记、院长、分管教学科研的副院长、科技处长、教务处长、学报副主编为当然人选,不再推荐,但记入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汇总表,并填写《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申报表》),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4.有意申报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需于2009年12月4日下班前将所填写的《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申报表》交所申报学术委员会专业组的联系人。
5.各专业组应于2009年12月10日下班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交科研处,逾期不予补报。
6.科技处联系人:何倩,联系电话 88539060。
附件(电子版从科技处网站下载):学术委员申报附件包.rar
一、《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申报表》
二、推荐指标分配表
三、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四、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汇总表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