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学院新一轮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准备工作将于本学期开展,请相关部门通知本部门符合参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见附件一)的同志,先于9月10日—9月15日携带教材费64元,培训费300元,一寸照片三张,到组织人事处办理教师岗前培训的相关手续。后续的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附件一: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认定对象: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必须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而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2009年学院新进人员
机械工程系:冯秀云 汤礼莎 李 俐 王新德 李宁嘉
李凯模 文跃兵
电气工程系:李 单 周 敏 肖 竺
信息工程系:杨 矟 周 奕
商贸旅游系:毛 一
经济管理系:李 阳 王艳艳 彭 瑛 吴 倩 孙 颖
王静芝
现代设计艺术系:王玮璐
体育艺术部:龙 文 李中武
思想政治教育部:向 洪
宣传统战部:丁 鹏
评建办:毕 丹
科技处:张 军
监察审计处:邱玮玲
财务处:覃侯健 袁 佳
学生工作处:肖 禹 戴厚军 张玲娣
招生就业指导中心:程细平 曾 增
图书馆:全纳新
附件二: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1、 体检(9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 (我院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将在湖南中医药大学举行,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15日,须携带教材费64元,培训考试费300元,近期免冠1寸相片3张。课程安排、地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试讲(11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普通话测试 (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电话:84719956,普通话测试由个人自行进行,学院不做统一安排,但要求必须是在湖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报考,成绩要求达到二乙80分以上。)
5、 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聘用合同书,报送高校教师认定上报材料。(2010年3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都必须按照组织人事处的统一规定,未按规定进行者,影响到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由本人负责。
组织人事处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