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今年国庆、中秋节学院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补上10月7日(第六周星期三)的课,10月10日(星期六)补上10月8日(第六周星期四)的课。
请各部门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请各部门将本部门值班表于9月22日前报至学院党政办。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杜绝事故隐患,确保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学院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