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根据湘人发[2009]67号文件、湘人函[2009]64号文件,现就有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工作的文件精神摘录如下:
一、升级考核范围:
(一)凡在我院工人岗位上工作的在编人员,符合湘人薪[1995]50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均可参加考核。对部颁考核标准中尚未设立高级工等级的工种,暂不组织升高级工的考核。
(二)原为工人身份的人员,现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管理岗位上的,原则上不列入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范围。如本人要求申报原从事技术工种的升级考核,经单位同意,可列入考核范围。原为干部身份,现聘用到工勤岗位上的,可列入考核范围。
(三)2007年以来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至本次升级考核工作实施前不满一年,或处分期未满的工人,暂不能申报考核。
二、升级考核条件
(一)工人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两项考核的基础上,才能申报上一等级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1990年以前参加工作(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应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达到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时间5年以上(含5年)的中级工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1、在省、部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名次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省部级以上成果证书的;
3、获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三)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如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应将间断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达到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时间5年以上(含5年)的初级工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1、在省厅(局)或市、州级技术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
2、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有市、州级成果证书的;
3、获市、州级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四)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考核申报工种,以2003年省人事厅确定的工种为依据。对个别定级(升级)后又改变了工种或岗位的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经同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按现工种或岗位(改变岗位前后在本级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参加升级考核。
(五)工作年限及本等级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09年年底。
三、升级考核内容
升级考核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三科。参考人员以公共基础知识、技术业务理论与实际操作三科有效成绩,分别按25%、35%、40%的比例计入综合得分。省、市两级人事部门分别对省直单位和市、州按不同工种、等级,根据参考人数的85%从高分到低分来确定合格人员。
根据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09年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理论考试考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报名工作安排
(1)、请院属各部门,切实通知到本部门符合上述第一、二点条件的每位同志,于2009年7月3日~7月10日内,携带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三张,任现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部门开具的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考核材料(加盖部门公章),到组织人事处填写《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理论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交纳理论考试报名考务费,每人的具体标准为:中级工A类96元、B类78元、C类60元;高级工A类114元、B类96元、C类78元。(A、B、C类的具体工种分类,可到组织人事处查询报名手册)。
(2)报名缴费工作完成后,再另行通知,完成填涂《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升级理论考试报名信息卡》的工作。
2、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15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8:30~9:40(其中前10分钟用于讲解答题方法),“技术业务理论”考试时间为10:00~12:00。
注:1、本次考试开考的行业25个、工种745个,归并后工种204个。具体工种名称详见省人事考试院工考办编印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种目录》(2003年印)
2、凡因个人原因,致使耽误本次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同志,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组织人事处
200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