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梦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湖南工院字[2009]4号
根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层干部重新聘任实施办法》(湖南工院党字[2008]13号),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聘任:
周梦顺同志为财务处处长;
廖佑莲同志为财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岳兰同志为监察审计处处长;
王世峰同志为招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
易月明同志为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述亮同志为保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劲松同志为评建办主任;
彭跃湘同志为教务处处长;
李力夫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兼);
周劲松同志为教务处副处长(兼);
文益民同志为科技处处长;
董建国同志为机械工程系主任;
皮智谋同志为机械工程系副主任;
任成高同志为机械工程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耀辉同志为电气工程系主任;
邱丽芳同志为电气工程系副主任;
陈 超同志为信息工程系主任;
胡汉辉同志为信息工程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华同志为经济管理系主任;
李蜀湘同志为经济管理系副主任;
杜飞明同志为经济管理系副主任;
陈敬良同志为现代设计艺术系副主任;
邓新春同志为商贸旅游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文斌同志为商贸旅游系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 文同志为体育艺术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陈卫平同志为思想政治教育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谭剑君同志为实训中心主任;
周承华同志为图书馆馆长;
杨学文同志为成人教育部主任;
李 岚同志为成人教育部副主任;
马跃龙同志为学报编辑部主任;
苗治田同志为后勤处处长;
熊革佳同志后勤处副处长(兼);
周 理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熊革佳同志为资产经营公司经理(试用期一年);
潘志勇同志为实习工厂厂长;
任 东同志为实习工厂副厂长(试用期一年);
姚 蓉同志为离退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间享受相应待遇。
凌青云同志为副调研员,聘用至内退为止。
所有原任中层干部职务在此次中层干部重新聘任时自然免除。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