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现将我院面向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子弟或配偶的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待遇
学院此次面向职工子弟(配偶)招聘四人,岗位根据学院需要和最后入选的应聘者的专业和能力安排,被聘用者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学院劳动合同制职工待遇执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要求:
凡学院职工的子弟、配偶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且要求如下:
1、职工本人的要求:(1)学院离退休职工(含内退职工)或学院事业编制聘用的且在本校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含十年)的职工,其中要求照顾配偶的职工必须是学院聘用的副高职称以上人员;(2)积极支持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本职工作表现较好,无违法和严重违纪记录;(3)一户或直系亲属多户的最多只照顾一人次,已有一个子女在本校工作的不再照顾。
2、职工子女、配偶的基本要求:(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胜任学院工作需要。(2)子女年龄不超过30岁,配偶年龄男不超过45岁,女不超过40岁。
三、应聘所需资料
1、子弟及配偶资料:(1)、个人自荐材料;(2)、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注明本人姓名);(3)、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职业资格证、本人身份证;(4)、获奖证书、职称证书。
2、应聘人父母或配偶资料:职工身份证、学历、职称、业绩等相关证明。
(注:以上均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四、报名时间、联系方法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 (2008年11月14日 截止)
2、报名地点:学院组织人事处 、老校区离退休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31—8539029 5511333
4、联系人:江红霞 孟正文
五、几点说明
1、学院面向社会新招聘工作人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职工子弟(配偶)可以应聘,被聘用者不占当年照顾名额。
2、有正高职称的职工,其子女或配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提出照顾要求时,不占当年照顾名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但一户或直系亲属多户的最多只照顾一人次,已有一个子女在本校工作的不再照顾。
3、政策性安置的职工子女或配偶(如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就业等),不占当年照顾名额,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4、此公告及照顾职工子女、配偶的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子弟应聘登记表.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工子弟(配偶)招聘评分标准.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8 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