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干部: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学院将集中开展2008年度中层干部的述职述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述职述廉人员及述职次序
1、学院各部门正职干部(28人):
董建国、苗治田、谭耀辉、周承华、陈 超、陈 华、李立斌、马跃龙、凌青云、谭剑君、彭跃湘、李力夫、周劲松、文益民、杨学文、侯新华、王世峰、段 可、周立华、陈 方、卢文涛、刘岳兰、周梦顺、张志勇、孟正文、王国强、潘志勇、张建文。
2、学院各部门副职干部(15人):
皮智谋、邱丽芳、杜飞明、周 猷、李蜀湘、陈敬良、姚 蓉、邓新春、李 岚、龙 凌、成 涛、易月明、熊革佳、吴立平、陶曙光。
二、集中述职述廉时间及地点
1、时间为2008年12月22日,上午8点30分开始,下午1点30分继续进行。地点定在办公楼第一会议室。述职会由廖洪元书记主持。
2、每人述职述廉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但兼任了另一个中层职务者,增加3分钟时间汇报兼职工作完成情况。
三、测评工作
1、测评人员:由学院领导、调研员、中层干部、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
2、测评评价:由测评人员对每位述职述廉者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分别定等给予评价。
3、测评现场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党办、宣传部、监审处、工会配合。
四、述职述廉材料要求
个人述职述廉书面材料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书写。字数在2000字以上,其中在职中层正职干部述职述廉材料中应包含所辖部门创收收费管理情况汇报。
述职述廉材料需本人手写签名(不要电脑打印签名),述职述廉后将此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所有述职述廉材料将存入干部档案。
组织人事处
200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