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动的通知

来源:宣传统战部 发布时间:2008-10-13阅读:

各党总支:

    为配合做好中央和省文明办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现将省教育工委“关于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活动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08]43号文件)转发如下,请各党总支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将身边的好人好事按照文件要求直接推荐到省文明办综合调研处电子信箱:hunanwmb211@163.com。

党委宣传部

2008-10-13

 湘教工委通[2008]43号

关于全省高校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党委:

    今年,中央文明办组织开展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为推动该活动在全省高校深入开展,根据省文明办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报送“身边好人”材料

        请你们及时发现和推荐身边的好人好事,根据活动细则的要求(见中国文明办“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网页),严格审核把关,确定候选人,并于每月22日前将候选人名单、事迹材料和照片发送到省文明办综合调研处电子信箱:hunanwmb211@163.com。有关格式要求请见附件。

    二、认真组织师生参与投票和评议

        本次活动持续到今年年底,请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每月推荐候选人和群众投票工作。组织师生登录中国文明办“身边好人”活动主页,对我省候选人进行评议、投票。通过评议、投票,认真学习身边好人好事,推动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楷模和道德建设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

  附件:“身边好人”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

“身边好人”材料报送格式要求

    1、文字材料请使用word文档保存,标题采用统一格式:(类别)+学校+“身边好人”姓名+事迹简述(事迹简述10字以内);图片资料请保存为jpg格式且不大于200k,每位“身边好人”的图片应报送2张以上。

    2、“身边好人”事迹材料请以电子邮件的附件报送,一位“身边好人”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请单独保存为一封邮件。

    3、请以公用邮箱报送。 

 

相关推荐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 CopyRight 2019, HUNANGY.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
湘教QS3-200505-000638 湘ICP备19015321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博

  • 官方抖音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