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师生员工佩戴胸卡的通知

来源:湖南工院 发布时间:2008-01-04阅读:

各部门、各位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学院重申,全体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必须佩戴胸卡,请学生处、各系党总支及时做好学生的胸卡配戴及督查工作,各部门领导认真做好本部门教职工胸卡佩戴的督查工作。如有遗失胸卡或新进的教职员工,请以部门为单位,将需办理胸卡人员的相关资料于18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处鄢焱处,组人处将及时安排证件办理的相关事宜。

学院将于115日起执行新的楼栋管理规定,届时,未佩戴胸卡的师生员工不能进入学院各教学、办公场所。请全院师生员工在校期间自觉佩戴好自己的胸卡,努力创建文明校风。

教职工胸卡办理登记表.doc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八年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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