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为搭建良好的教育科研平台,倡导和鼓励广大教师、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科研人员积极投身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提高全省教育科研教研的整体水平,推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湖南省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全省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各类教育科研机构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均可提交参评成果。具体范围为:
1.教育决策与政策咨询研究成果。教育发展规划、教育制度、地方性教育法规政策、教育管理体制与办学体制研究,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研究等。
2.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研究成果。高教、基教、职教、幼教、特教、成教,以及民办教育、电化教育、社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研究等。
3.学校发展研究成果。地方和学校发展战略、学校管理、学校特色、校园文化、校本教研、师资队伍、基地建设、学校与社区研究等。
二、参评成果形式与要求
1.参评成果形式包括:论文、调研报告、课题报告、课题阶段性成果等。
2.论点鲜明,文字精练,理论联系实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每篇以2000~4000字为宜。
3. 参评成果文题下依次标明邮编、单位名称、姓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手机)和详细地址等,用A4纸小4号字打印并与电子文档一起于5月20日前交学院科技处。
科技处2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