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学院“十一”放假安排如下: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 9月29日、30日正常上班,9月29日补上10月4日(第五周周四)的课、9月30日补上10月5日(第五周周五)的课。
学院办公室
2007-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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