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工委通〔2007〕8号
关于湖南商学院等十三所高校
党建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高校党委:
2006年,湖南商学院、怀化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湘教党组发[2006]4号文件进行了党建工作自查自评,并向我委提交了申请评估的报告。根据对十三所高校的评估情况,经评估组专家评议表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审定,湖南商学院、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评定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怀化学院、湖南城市学院、湖南网络工程职院(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长沙通信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郴州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评定为党建工作合格高校。
希望两所先进高校戒骄戒躁,保持良好的党建工作势头,适应新形势不断创新高校党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及和谐校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十一所合格高校要继续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创建党建工作先进高校;尚未开展评估的高校,要按照全省高校党建评估工作规划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修订)>的通知》(湘教工委发[2006]4号)精神,尽快启动这项工作,认真开展党建工作自查自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第一轮党建工作评估。
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