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根据湘政职办[2007]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政工人员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革命史》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复习范围和重点,除时事政策外,考试内容原则上不超过党的十六大报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湖南省政工专业职务考试教材范围》。
二、考试步骤
考试工作按如下步骤进行:
1、报名。参考人员于3月20日至3月31日到组织人事处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表》,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费、考试费共计人民币105元整。
2、考试。考试时间全省统一定为2007年5月19日和5月20日(星期六和星期天)。5月19日上午9:00—11:00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午3:00—5:00考《中国革命史》;5月20日上午9:00—11:00—考《思想政治工作基本知识》。
3、成绩通知。于6月中旬以前将考试成绩通知到每位参考人员。各科考试成绩合格者,本年度开始5年内申报相应级别专业职务成绩有效。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200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