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系、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精神,现将学院今年“五一”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7日,共7天。其中,5月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补上5月4日(第九周星期五)、7日(第十周星期一)的课。
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离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杜绝事故隐患,确保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三、加强假期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请各部门将本部门值班表于4月24日前报至学院办公室。
湖南工院办公室
200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