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门:
接湘教发[2006] 99号文件通知,为了加强我院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室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1、各系、处、部门领导必须切实加强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计算机室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工作职责落实到岗到人。
2、校内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和计算机室必须通过校园网接入互连网,不得绕过校园网络管理中心直接接入互连网。禁止未经批准擅自接入网络信号。禁止采用转租、承包等方式变相经营网吧。
3、严禁开展经营性上网服务,提供聊天、游戏等娱乐服务以及与教学和科研无关的其他服务。
4、切实加强各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和计算机室的管理。严禁在23时至次日8时提供上网服务。
5、依法加强网络信息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严禁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和计算机室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内容的信息和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6、 各系、处、部门要按照国家的法规和本通知精神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于12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送交校园网络管理中心。校园网络管理中心将于12月15日前对各电子阅览室、网络实验室和计算机室按要求进行预检。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