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部门:
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个人基础信息在医疗生育保险经办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参保职工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基础信息是享受各项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基础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参保职工能否正常享受各项保险待遇。由于参保登记时录入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不准确,直接影响了参保职工各项保险待遇费用的正常、准确、及时核报和发放。为切实维护好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医疗生育保险基础信息的管理,确保参保职工基础信息准确无误,请各系、处、部门配合对职工基础信息做一次全面清理。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系、处、部门将本部门参保职工个人基础信息进行登记,建立电子文档。 格式见附件1
2、 报表时间:请各系、处、部门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报表送院人事处汇总,逾期不再办理,未及时上报造成的后果自负。
附件1、《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个人信息登记表》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二00六年九月三日
附件1、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个人基础信息修改表
填表说明:
1、 身份:“1”代表工人,“2”代表干部,填表时请填数字代码。
2、 性别:“1”代表男,“0”代表女,填表时请填数字代码。
3、 用工形式代码:“01”代表正式工,“02”代表合同工,填表时请填数字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