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劳动纪律 严格考勤制度的通知

来源:湖南工院 发布时间:2007-12-03阅读:

各处、系、部门:
 为完善考勤制度,加强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学院管理,保证学院教学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通知如下:
一、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全院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上午8:20-12:00,下午1:30- 5:00),按时上下班。
二、 加强考勤制度
  1、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
  2、各单位要加强对本部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并同意;因私外出,要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如发现有违反劳动纪律者,要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报有关部门。各部门应选派考勤员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考勤情况应每月按规定上报。
  3、教职工请假获准后,应将假条和有关证明交考勤员作为记录考勤的凭证,假期结束后应及时销假。
  4、对不实行“坐班制”的专任教师,应严格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从严执教。在规定的集体活动时间必须按要求考勤,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作旷工处理;对其在教学过程中的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按教务处有关条例执行。对造成教学事故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人事处、党政办、工会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有违纪情况,将对违纪人员及该部门考勤员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门遵照执行。
湖南工院党政办公室
组织人事处
200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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