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中心、各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湘教通【2006】91号)精神,200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本次评奖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我院有4个向教育厅推荐的评奖名额。学院研究决定,先由各部门向学院进行推荐(不限额),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确定项目后,再向教育厅推荐。
请各部门按省教育厅文件的评奖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具体从程序如下:
1、部门填写《湖南工院2006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部门推荐表》供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推荐表于2006年6月23日前送交科技处(过期不再受理);
2、本学期放假前,由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向教育厅推荐的4项成果;
3、已确定的成果,在暑假期间填写教育厅文件规定的各种表格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9月1日将全部材料送交科技处。
湖南省教育厅文件及表格请登陆“湖南教育信息网” 下载。
教务处
科技处
2006.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