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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教工支部开展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研讨会

来源:经济管理系 发布时间:2013-05-20阅读:

   为了更好的贯彻省委教育工委和学院党委《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5月15日下午,经济管理系召开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研讨会,部署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该系教工支部党员教师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3]11号和《关于认真做好教育系统2013年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的通知》湖南工院党字[2013]13号等文件精神,经济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孟正文就相关文件精神做了精辟的解析,要求教师们要高度重视分类定级工作,将其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抓手,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负起总责,要结合支部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制定支部的具体贯彻意见。会议还对系部教师进行了群众满意度测评,号召各支部要紧紧抓住开展分类定级工作的有利契机,全面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要将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与开展创先争优、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有效衔接、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同步推进。

支部教师对支部进行民主测评

    据了解,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主要对村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的党支部定级;按照中央组织部提出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和“一个好的支部,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等要求,把基层党组织进行分类定级,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类定级按百分制评分的方式进行,分别赋予七项指标分值,总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好”,80-89分为“较好”,60-79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较差”。分类定级工作分为调查摸底、党员群众测评、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工)委评定、公示、上报、分析整改等六个时段进行。

    今年以来,经济管理系党总支各支部在各项活动中,都认真采取“分类定级法”,建立动态推进体系,力求活动不中断、走访不间断、成效延续不断。努力营造“先进有活力、中间有压力、后进有动力”的争创氛围,为促进支部和谐、科学和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经济管理系供稿  宣传部王宇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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