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各课题负责人:
根据《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弘扬楚怡精神 推进师德师风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建设,提高学校教职工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提升学校论文版面费报销工作规范水平,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文期刊版面费发票必须由发表论文的杂志社或期刊主办单位开具,收款单位与发票上的销售方名称必须都为该杂志社名称或期刊主办单位名称。
2.版面费严禁转账给个人,收款方必须为发票开具单位。转账给个人的版面费发票,学校不予认可。
本通知自2024年5月25日起执行。有疑问请与科技处段蓉蓉老师联系。
科技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