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23〕243号)和《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7号)文件要求,立足建立“一体两翼五重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坚定“植根机械装备制造业,服务湖南新型工业化”的办学定位,现将我校申报该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
(一)优秀青年项目。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该项目经学校评审推荐后参加全省评审。我校共4个优秀青年项目推荐指标。
(二)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为本校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截止至2023年1月1日)。我校共15个一般项目推荐指标。
二、相关要求
(一)申报条件及相关规定
1.本次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重点支持国家“双高”专业群相关专业,重点面向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自科类研究项目的推荐比例不低于50%,自科类研究项目应围绕学校“工”字头专业建设,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业相关领域。非自科类研究项目可参考下列项目指南,自行拟题进行申报:
(1)新时代学校基层党建考核评价机制的研究与探索
(2)先进制造领域现场工程师培养体系的构建(培养模式的研究)
(3)基于产业学院的先进制造业工匠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4)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践基地建设模式的研究
(5)基于产业学院的制造类专业群建设模式研究
(6)装备制造业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模式的探索
(7)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研究
(8)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建设研究
(9)职业教育协同创新平台与创新团队建设研究
(10)职业教育科教融汇内涵研究
2.为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年度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三个课题的研究(含往年未结题的课题)。
3.正高职称人员与有在研省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鼓励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
4.项目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均需在申请书上签字,如有外单位人员参与,须由该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章同意。校内申报时,需将签章页扫描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5.不允许一题多报,凡已立项厅级及以上课题内容,不得重复申报本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经发现予以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按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6.申报活页需经知网查重,总重复率不得超过50%,单篇重复率不得超过20%。
(二)实行申请人毕业制
申请人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资助的,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但是可以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获得过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资助的,结题后三年内不得再申请科学研究项目一般项目。
(三)突出成果转化
1.为促进结题率,经省教育厅撤项处理逾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2.各项目负责人应将知识产权管理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结题、成果转移转化等各个环节。在项目立项前,进行专利信息、文献情报分析,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确定研究技术路线,提高研发起点;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项目研究领域工作动态,适时调整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及时评估研究成果并形成知识产权;项目验收前,要以转化应用为导向,做好专利布局、技术秘密保护等工作,形成项目成果知识产权清单;项目结题后,加强专利运用实施,促进成果转移转化。
(四)申报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人需认真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研究方向要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应具有先进创新的研究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研究内容有较强的创新性,有明确的技术经济指标;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申报流程
(一)校内申报
请申报人于2023年9月20日8:00前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校内评审
1.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时间:9月20-9月21日)
2.专家评审。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2023年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分数(平均分)低于75分的项目,不予立项。(时间:9月21日-9月25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9月26日-9月29日)。
(三)系统填报
请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凭学校科技处分配的账号、密码登录“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填报说明进行网上填报、提交和打印项目申请书(时间:9月15日-9月30日)。
联系人:周佳瑾,联系电话:0731-82946156
附件:
1.关于申报2023年度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处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