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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2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的《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公告》,我校已组织申报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资助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2项。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申请重点项目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一般项目需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附件2)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四、申报程序

(一)校内申报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详情”栏目下载申报通知和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并于10月25日上午8:00前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校内评审

1.形式审查与资格审查。学校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时间:10月25日)

2.专家评审。从校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评审专家组,对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时间:10月26日-10月27日)

3.结果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10月28日-10月30日)。

(三)系统填报

请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人于10月31日前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四)纸质材料提交

请拟推荐项目的申报人准备纸质《申请书》7份,于10月31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科技处611办公室。线上线下《申请书》数据内容必须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


附件(见学校科研系统)

1: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指南

2: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3: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4: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汇总表

科技处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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