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项目申报

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公告 >> 项目申报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4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部门、学院:

根据《关于举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4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湘教科协[2024]02号)有关要求,现将我校优秀论文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主题

1.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查研究报告。

2.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相关论文。

3.正在申报的2024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相关论文。

二、论文评选范围

1.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服务的决策咨询报告或调查研究报告不受会员单位限制,无须查重报告,但必须提供上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佐证资料。

2.本年度报送论文原则上限省教科协会会员单位(即会长、副会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会员单位)的所有教师和管理人员。不属于以上范围的非会员单位报送的论文不予受理。

3.课题论文必须是历年省教科协会、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厅级以上教育类课题(项目))的立项课题所支撑的相关论文(包括在各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尚未发表的论文)及课题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且必须注明课题编号。不属于以上范围的其他课题论文不予受理。

4.正在申报的2024年省教科协会课题的相关论文,必须在课题名称及编号处注明“2024年新申报课题”,缺一不可。未标注清楚的此类论文不予受理。

三、参评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2.参评论文必须在封面“课题来源”标明课题出处(如: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课题、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并填写好立项课题名称和课题编号。论文内容必须和课题研究内容一致。

3.参评论文要求真实原创,需提供知网查重系统的标准数据(查重数据连同纸质稿一同报送),无查重数据的论文不予受理。凡抄袭剽窃的论文一经查实取消3年参评资格。

4.原则上同一项课题的论文报送最多不超过5篇,超量报送的论文将按规则默认淘汰。同一个作者(指第一作者)只能提交一项课题的一篇论文,超量报送的论文同样按规则默认淘汰。

四、评选奖项与组织

1.本次论文评选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获奖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在2024年度湖南省教育科研工作者协会学术年会上交流;其中获一等奖论文,视同公开发表,可作为省教科协会课题结题的重要依据。

2.参评论文由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参评程序

1.请申报人准备格式规范的课题论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含知网查重全文报告、对照报告、简洁报告),已经发表的论文不但需要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正文复印件,还需打印一份原文纸质稿附后。

2.请申报人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12点前将参评论文及汇总表电子档打包命名为“省教科协会2024年优秀论文评选+姓名+论文题目”,发送至hngykjc611@163.com,纸质档一式一份(含论文查重报告)同步提交科技处611室。

附件

1.关于举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协会2024年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参评论文规范格式

3.2024年度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29日

Baidu
map